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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肩铁骨勇担责 默默工作献真情
时间:2021-04-20  作者:樊辉  新闻来源:  【字号: | |

樊  辉

石屏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一级检察官 

  我是樊辉,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检察官,我没有感天动地的感人事迹,有的只是一种心中装着人民,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责履职、努力奋进拼搏的工作态度。自2011年调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一直负责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工作上,我履职尽责、大胆创新,曾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并努力做到多重角色与业务工作同时推进不放松,连续三年被单位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立足本职大胆创新 守护“公益”显担当

  2018年3月,我参与办理了普某等人滥伐林木案,这是石屏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红河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经过法院庭前调解,被告普某等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破坏了生态,自愿承担生态修复费用35000元,并已支付到位,石屏县林业局已将该笔费用用于补植树苗。该案的成功办理为石屏县甚至全州开展破坏森林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为了让行政机关支持、配合、理解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我多次上门开展座谈、联合执法,终于在保护“公益”上与相关部门达成了共识,就食药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安全等方面与市监局、县林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并成立了派驻县河长办、异龙湖管理局两个检察联络室,通过这些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规范并使得我院的调查取证顺畅可行,公益诉讼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共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06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起诉数为全州第二。通过履职,共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资产5078.83万元,270亩的林地得以恢复植被,清理河道垃圾3200吨,清理固废垃圾510吨,107家网络外卖限期整改,30家商家予以下架,起诉了2家油条中添加明矾的商户,18个文物得以修缮保护。我用自己的行动认真守护石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美丽石屏、美丽湖泊”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监督中包含着温情 积极履职化解矛盾

  检察监督是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我的使命。2015年6月9日,窦某以龙某欠其借款250万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后缺席审理,判决由龙某偿还窦某借款25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龙某以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驳回了龙某的再审申请,龙某遂向我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我和助理充分行使调查权、组织双方召开听证,经审查提交检委会讨论决定后以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该案得以再审。2018年12月25日,龙某携一家三口来到我的办公室,将一面书写“良心检察官”的锦旗赠与我。他说道十分感谢检察官在他最困难的时候,给予的关心和帮助,给他及全家带来生活的希望。这番话语,让我更加坚定了工作的决心,也让我更加热爱检察事业,自己只是做了该做的,但就当事人来说,却可以改变他的人生。

  自2018年以来共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法院均做了改判。

  群众利益无小事 认真履职解民忧

  群众利益无小事,支持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众起诉是最高检力推的一项重点工作,只要有人到检察机关反映欠薪问题,我总是亲自接待,耐心、细心、专心的听当事人讲述,开导当事人要采取和平合法手段讨要薪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出面积极为当事人向老板协调,在协调无果时义务帮助当事人撰写起诉状等材料,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2019年以来共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40件,涉及工资130余万元。

 

 

  良好家风带头人 最美家庭树典范

  良好的家风需要用心经营。以前,同事们总是笑称我的家就像“幼儿园”,这话一点也不假。几年前,我的爱人在龙朋工作,家里有我、公公婆婆,进城打工的哥哥嫂嫂,还有哥哥家的两个小孩,舅舅家的小孩和我的小孩,10个人一块挤在140平米的房子里,朋友同事们都无法理解,直问我是如何相处的?我常说是因为爱和理解,多为对方换位思考。我们也会定期带老人自驾游,让四位老人辛苦了一辈子后能出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开开眼界,安享晚年。老人也时刻体谅小辈们,买菜做饭、整理家务,把家里弄得井井有条。四位老人身体都不太好,我们夫妻二人经常买药、带着看病,生病住院侍奉在床,通过自己的言行来教导我自己的孩子。公公婆婆经常在外人面前直夸儿媳妇好,小孙子又懂事,自己福气好。也正是得到了家人对我工作的大力支持,让我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民检察官,虽然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成绩只是过去,未来还将继续拼搏奋斗。我将以此次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学先进争做先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我将无我”的精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石屏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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