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屏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盗窃案件时,依法能动履职,经过对犯罪嫌疑人说服教育,做思想动员工作后,依法向被害人返还涉案财物1156元。
2023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摩托车多次到石屏县龙朋镇盗窃村民晾晒在田里的萝卜条,之后交给李某某晾干再低价销售。石屏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在全面审查案件后,经过反复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做思想工作,成功说服李某某退赃并补足低价售卖萝卜条的差价,最终成功挽回了五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收到退还的血汗钱后,被害人对案件承办人由衷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近年来,石屏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案件时,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侵财型犯罪的同时,把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作为工作重心。此案的办理,充分体现了该院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
下一步,石屏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加大对侵财型犯罪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损失,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