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红河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应辉、第八检察部主任吕琨一行到石屏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石屏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志、副检察长卢永康和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调研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先后到城河、大水河入湖口、异龙湖藻水分离项目、城东鲜豆腐工业园区等地现场查看入湖水质、土地流转、农业面源污染、污水处理等相关情况。
开展调研座谈会。会上,石屏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志汇报了2023年以来该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州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吕琨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和省院调度会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州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指出石屏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希望石屏县检察院提振信心,转变观念,发挥自身优势,高质效办理案件,精心培育和打造典型案例。
张应辉副检察长听取汇报后,围绕石屏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实际,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增强信心,发挥优势出实效。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石屏县的特点,找准公益诉讼服务县委政府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加快加大办案规模和力度。
二是转变观念,提升办案规模。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和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配合协作,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
三是抓好起诉工作,体现监督的刚性。综合应用好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办案方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于诉前解决不了的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认真落实以“诉”的形式保障监督的刚性。
四是抓好典型案例的培育工作,出亮点。树立典型案例的培育意识,结合石屏县异龙湖保护治理、石屏豆腐等地方特色,在日常办案中注重总结提炼,形成地方特色亮点工作。
石屏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志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分析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转变办案理念,加大加快办案力度和规模,抓好典型案例的培育和上报工作,不断提高公益诉讼办案质效。